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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艳照中的“洞穴现象” 陈冠希照片风波翻腾至今,无可避免已演变成再一出真人长寿剧集。作为八卦,它的燃烧期没有一年也还有半载。 陈冠希返港“交代”和协助调查日近,盛传江湖中人已下“追杀令”,香港又是弹丸之地,当事人躲得过无情子弹,恐怕逃不出小小的娱乐圈——真要继续立足幕前歌影视三栖, 陈总不能永远在各种场合都与被牵连或涉嫌、疑似有关的女星们“一个前门进,一个后门出”吧?何况还有她们的绯闻男友与真命天子,以至亲人家眷,跨世代、跨领域(娱乐与警界/圈内与圈外)、跨地域(网上空间无远弗界)、跨类型(纯情艳情共冶一炉)的一宗事件,即便主角不是艺人,它也充满娱乐性,何况主角都是俊男美女,全属大众的欲望投射物? 既是欲望投射物,社会大众自然不断把能量聚集到他们身上。这分钟说阿娇自杀,下分钟说柏芝跪地向霆锋认错,男主角陈冠希也有一章:传闻“割腕自杀”……好不丰富的情节和画面,起码强过晚晚正在喂饲观众的套餐和例汤。从照片风波可见,香港人不是不会“问问题”,只是问号都被放在物质层面上被提出而不是在精神层面上,也就是说,香港人的“探索精神”都是出于对感官刺激——譬如快感的追求,是以最最匪夷所思、虚妄失实的“假设题”都会渗透我们的思维主宰大众的思想——以正义之名来行使八卦的权利。 难怪这样的社会总是犯上本末倒置因果错乱的毛病,导致乱向别人投掷的石头满天飞。明明大家是借照片风波来消费一些不可能实现的欲望——若不是陈冠希的“犯错”,哪会有这么多人能得睹欲望投射对象的“全豹”?在看见报章头条以大字“虚伪”谴责阿娇的“交代”时,我是真的震惊这个社会可以贼喊捉贼到此地步——我们自己若非圣人,怎能要求别人主动戴上荆棘和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示众?“交代”明显是为了复工而做的姿势,那是“务实”,但假若自己不打算住进玻璃屋里而大声疾呼“香港人追求凡事要有透明度”,那便是“待己宽,待人严”的双重标准,那才是舞着道德大旗剥削他人身份(如艺人)的真虚伪。 艺人的功能就是为大众提供幻想的投射。麦当娜在全球的所向无敌,是因她一直带领大众的欲望而并非屈服在别人的欲望肚脐眼下。说她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也好,是深谙欲望规条亦未尝不可——她明知“女孩”会有她的“有效日期”,但“女人”可以不断“重生”。“女人”的无边力量在于“性”可以让她变成魔术师,使男人被她的千变万化所迷倒, “女孩”却只能是城堡中等待被拯救的公主,永远要以弱者一面示人。阿娇的“悲哀”是一出道便被塑造成“被动”的欲望投射角色,如今这角色的外衣一被拿下,即便廿七岁的女性无论如何也不该被认为不能有自己的性、情欲。 我看反映最清楚的事情不多不少,不折不扣只有一件:我们就是陷于“洞穴现象”之中:一群被锁链锁在山洞中的人,对着墙上被火把投射的树、山说三道四,就是没有人敢挣脱捆绑走出山洞看看真实的风景。当有人走了出去,他或她便成为“叛徒”。惩罚“叛徒”或异类容易,把自己陷于无底的抑压深渊,才是浩劫之“源头”,历史中的抓女巫和异族清洗,有哪一次不是由“为了大众”而开始的? 照片只是投射物,即使它们这次不出现,总有一日我们还是要面对被困在怎样的洞穴里,有着怎样的封闭心灵,和由此衍生的惶惑恐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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