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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很黄很暴力? 其实就整个事件而言,正如英国《卫报》的评论:“这是一起重大的名人事件,不过除了告诉我们要小心低级趣味者外,没有什么深层意义可供挖掘。” 当年,网友追看木子美的博客,很多道德卫士还站出来指责她,更多人惊讶于她的大胆,木子美却很看得开,“我觉得是提供一个观念交流吧。就是我是这么想的、这么生活的,也许对别人来说是可以做一个样本的,而样本多了,时代会更开放。”所以就这个艳照门事件,她的观点也比较鲜明,“本来好多人希望或者以为这可以毁掉一个人,事实证明:性、隐私、裸体,已经不是什么极富杀伤力的东西了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是好事,因为是自我解放。” 李银河则认为,这件事更深意义上反映出来的法律、社会问题有:“第一,婚前性行为比一般人认为的要普遍,童贞观念式微。第二,多性伴的情况增多,使人见怪不怪,虽然事件当事人以7+之数列位正态分布的一端,而中国人终生性伴侣数好像是世界倒数第二,约1.3个,但是增长趋势肯定存在。第三,内地刑法有聚众淫乱罪,凡三人以上的性行为均属此罪,最重者要判死刑。 听说录像带中有第三人在场的证据,为当事人捏了一把汗:幸亏香港没有这法律,按内地法律如果坐实第三人存在,即使死刑的可能性不大,进监狱是难免的。第四,《淫秽品法》面临巨大挑战:网络色情内容使该法形同虚设。为了应付互联网这项最新科技的狂潮,是继续努力去完成在技术上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禁止,还是将全面禁止淫秽品的法律改变为分级管理(主要是按不同年龄组管理)法律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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